济教函〔2018〕52号
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济宁市“特级教师”的
通 知
各县市区教育局,济宁高新区、太白湖新区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,市直各学校,直属有关单位:
为做好教师队伍人才梯队建设,在总结前四届“特级教师”选拔培养经验的基础上,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评选第五届“特级教师”。现将推荐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、电教部门教研人员。已获得“齐鲁名师、省特级教师、杏坛名师”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。
二、有关说明
本次特级教师评选与2018年度济宁市“杏坛名师”评选结合进行。评选条件、选拔程序、报送材料要求与“杏坛名师”相同。推荐人选共300名,按照综合评定成绩,确定150名入围,前50名为杏坛名师人选,后100名为特级教师人选。
三、名额分配
“特级教师”100名,其中高中阶段30名(高中20名,中职中专10名),初中32名,小学34名,幼儿园4名,各学段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调整,校级领导人选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0%。
未尽事宜,请参照《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济宁市“杏坛名师”的通知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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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11日